桥溪乡“四举措”确保扶贫资金安全
2016-09-08 11:59:31 桥溪乡纪委

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召开全乡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大会,乡党委书记亲自上廉政党课,开展集中廉政谈话活动,筑牢思想廉政防线。乡分管领导组织学习脱贫扶贫相关政策规定,明确精准扶贫户评定、易地扶贫搬迁等标准要求。

组织公开承诺。乡纪委组织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签订了《桥溪乡村干部拒绝以集体为名截留挪用侵占惠民资金》的公开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在村社公开栏公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严明纪律规定。根据农村基层信访、案件特点,制定脱贫攻坚“十严禁”纪律规定,明确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严禁截留挪用项目资金、严禁利用惠民政策优亲厚友等十规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

加强监督检查。乡纪委组织财政所、审计站、计生办、综治办等单位成立脱贫攻坚督查组,通过定期走访座谈,深入村社了解扶贫惠民项目落实情况,发现苗头问题,着力抓早抓小,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从严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