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举措”落实谈话函询常态化
2017-01-05 10:04:33

苍溪县扎实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规范谈话函询程序、抽查谈话函询结果、实行谈话函询转化”三措施,认真落实谈话函询常态化。截至目前,共谈话函询231人。

规范谈话函询程序。制定苍溪县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谈话函询在党委领导下按程序报批,同时通知约谈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谈话函询原则上应在谈话室进行,组织约谈对象首先学习党纪党规,并告诉之其权利义务。所有约谈内容都要记录在卷,约谈对象签字背书等。

抽查谈话函询结果。为确保谈话函询收到实效,谈话函询结束后,对有疑问的进行抽查核实,特别是将涉及“四风”问题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谈话函询后仍有群众重复举报的作为抽查核实的重点。2016年以来,经谈话函询转为初核线索38件,谈话函询抽查率约16.5%。

实行谈话函询转化。对在谈话函询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转化,决不淡化处理。针对县委原书记何某案件有关人员谈话函询中,发现11名干部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经集体研究,及时进行了形态转化,初核后,转立案审查7人,并作组织处理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