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销社:强化社有资产管理执纪监督力度
2016-12-12 10:32:28 县供销社纪检组

今年以来,县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精神,抓住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这个关键,从推进执纪监督入手,建立供销社社有资产连接机制。

一是明确和重申县供销社理事会是本级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理事会要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要强化监督职能,完善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运作机制。

二是建立供销社社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清单,增强党组(党委)在社有资产使用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压紧压实纪检监察在社有资产使用管理中的监督责任,把资产使用管理职责落到实处。

三是健全监管制度。完善《社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和《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审计制度》,规范资产使用、处置、收益管理行为,采取建立社有资产管理机构、完善“社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实行“委派法人代表管理”和建立资产绩效评价体系等措施,加强对社有资产管理监督。

四是实施全程监控。坚持县供销社纪检监察全程参加社有资产讨论决策、竞价出租、公开处置、日常管理等全过程,对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记实。

五是在《廉洁苍溪》权力运行监督平台建立供销社监督平台窗口,将社有资产使用管理权力的行权主体、行权过程、行权监督以及社有资产的使用管理情况逐项上网公开,接受社内社外群众查询、评价和监督。

通过深入推进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执纪监督力度,实现了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在廉洁中操作、在阳光下运行,杜绝了社有资产管理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现象,防止了社有资产流失。2016年供销社社有资产收益率同比增长40%,确保了社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