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健全“核查机制”打造“阳光低保”
2016-12-22 16:08:14 县民政局纪检组

县民政局采取“四项核查” 措施,有效遏制人情保、关系保和错保漏保现象。

一是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制定出台了《苍溪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了政策“杠子”,明确了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内容和方法。

二是畅通渠道,强化监督。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低保备案制度,设立社会救助监督举报话,畅通投诉举扱渠道。

三是网络监控,规范运行。规范使用权力运用监督平台,确保民生资金准确发放引困难群众手中。

四是加强公示,阳光透明。利用权力运行平台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管理服务水平,严格执行低保对象公示制度。

2016年通过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全县取消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人员3100户、5160人,并按规定程序将符合保障条件人员3280户、5740人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