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四治”改作风
2017-03-07 11:36:15 县环保局纪检组

县环保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严字当头,下大力气治理“走、懒、虚、乱”等问题, 通过积极构建管理、考评、问责、惩处机制,不断加强干部职工队伍作风建设。

强化管理治“走风”。严格落实工作日签到、请销假、工作汇报等相关规定。每周五各股室负责人要将一周工作情况和下一周打算报告给分管领导。

完善制度治“懒风”。制定《关于解决机关工作纪律松弛问题的规定》,把此规定与干部职工绩效考评、评先评优等挂钩;制定《环保局党员干部岗位风险及防控措施》,完善考勤和奖惩、廉洁自律教育等制度。

督促落实治“虚风”。科学设定考评指标,细化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到岗;督促干部职工深入社区、企业、街道,帮助老百姓、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将考评结果与干部职工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挂钩。

监督问责治“乱风”。积极构建事前防控、事中监督、事后纠错的监督问责机制,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防范廉政风险;推行局务、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效能责任追究,及时纠错。